马俊江律师:男,1967年8月出生,法律硕士,专职律师,现任河南针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9年从事检察官职业,在此期间曾办理过故意杀人案、抢劫案、强奸案、盗窃案、诈骗案、贪污案、受贿案等各类刑事案件三百余起。在担任检察官工作之余,先后撰写、发表过《论公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排除规则》、《构建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几个立法建议》、《行为人的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之我见》等十余篇专业论文。1999年至今从事律师执业,曾担任河南省郑州市地税局、河南中豫路桥有限公司、河南轻工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天方置业有限公司、农行郑州市绿城支行等十几个单位的法律顾问。成功办理了候建军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案、苗章义故意伤害案等一大批重大刑事案件;成功地办理了房地产开发、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洛阳河海工程公司诉广东基础工程公司公路桥梁施工合同纠纷案、湖南外建工程公司与广东基础公司承建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纠纷案、河南中豫路桥公司承建山东曲荷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纠纷案等一批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办理过“洛阳7.31”特大交通事故索赔案、阎小平诉太平洋保险公司索赔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专业特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房地产及公路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复杂的民事案件、企业改制、公司收购、兼并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电话:13838183353 0371-65668807 |